莫須有 想當然
女人都是“脆弱”的。。突然又再胡思亂寫了。
離開那個鬼地方已經快要兩個月了。。心情大好,寧靜致遠。女人嘛,都是善變的動物。但是,就論誰也都無法工作在被控制之下。
為甚麼一再的吵架呢?我已經記不清了。。沒有想到會發生的事,發生了;想要有發生的事,卻靜如死水。我根本不明白是怎麼回事了。
權利,往往使人迷失心智。公司所謂的老臣子,就只因為‘做得很久了’,很自然地擺起‘老闆’姿態,一人之上,萬人之下地指揮千軍。
這位‘女老闆’,常把自己的觀念想法理所當然的套用在其他人的身上,總覺得別人就是該這麼做才是對的,應該聽她的才是正確的;不聽令,就是無知;不順從,就是她所謂的‘中毒了’。‘女老闆’聘請的員工,一概不可隨便與同事溝通;出去吃飯,一定要通知她;工作上,要不斷地’update’她;如廁久了,一定要讓她知道是喝水少了;早上上班,一定要和她說早安,下班,一定要和她說再見,不然,就是沒家教;工作上不明白問她,她說你遲鈍;不問她,她說你越權;一個星期做足七日,假日都得要她來分配。全世界的人都是白癡的,都是愚蠢的,只有她最偉大,只有她功勞最多,下班得最遲,最委屈的一個。
以上的發飆,精彩嗎?
就是這樣,員工換了一個又一個,一個又一個,造就了好多好多的莫須有的罪名。一次又一次不斷的重複上演,為什麼?因為自以為是,因為不信任!不信任別人的能力,懷疑別人的誠信,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。換句話說,不信任別人是因為沒有自信所致;因為不信任自己,所以不信任別人。說好聽叫將心比心。問題是,我們不會,為什麼別人也要不會呢?每個人有每個人不同的經歷、機緣、能力、智商。。當然表現出來的結果或廣義所謂的能力會有所不同,不是嗎?那為什麼要齊頭式的平等,每個人都應該要一樣才對、才可以呢?
可笑吧?這是自私?還是我慢?還是自卑呢?可以肯定的是,她的眼光、想法和焦點完全只集中在一個點上,那就是“我”!所以格局很小,凡事都只繞著“我”在轉,一切都從“我”出發,”我“最委屈,”我”做最久,“我”是老闆的左右手,很重要的,你們有沒有站在“我”的角度想想。。。自然會衍生出如此的結果和煩惱。因為自己的“想當然”,合理的懷疑化,因此很偉大的,無中生有的判定別人“莫須有”的死罪,可以嗎?
老闆啊,老闆。。您知不知道,您這隻很厲害的左右手,手指已經斷完了,您要這隻掌來幹嘛??!!
世界那麼廣大,未來如此美好,我怎會、怎能困在如此狹隘的範疇裡呢?
每一個人都有人權。想要得到大眾的尊重與愛戴,必須從自個兒的心出發,自重,尊重別人的私人空間,尊重別人的思想,不是一味的控制與壓逼。
一切都是自己的選擇。因果循環,報應不爽;天理昭彰,疏而不漏。有因就會有果,沒有人能夠逃脫有眼老天的明察秋毫的。所以?一切都是自己造成的。 不用太久,報應一定就會臨身的!當報應臨身時,一切都太晚了。因為?一定都是公平的。怨不了任何人,都是自找的。付出了多少?就會得到多少,從來也沒有例外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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